事项名称
失业登记
办理范围
自然人
办理条件
1.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;2.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;3.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;4.劳动者失地(失林)的;5.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;6.刑满释放、假释、监外执行或解教的;7.进城务工人员(含非本省户籍人员)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。
所需材料
就业失业登记证(非必要)
办理流程
1.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、掌上12333app、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、安徽省政务网申请办理失业登记。
2.经办人登录“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”预审、审查、审批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,在其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“失业登记情况”页内注明办理情况。
办理时限
一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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