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指导服务指南
一、办理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第三十五条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,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:(一)就业政策法规咨询;(二)职业供求信息、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;(三)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……。 2.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)第十五条: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,不得收费:(一)人力资源供求、市场工资指导价位、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;(二)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;(三)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……。 3.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,2014年、2015年分别修订)第二十五条: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:(一)就业政策法规咨询;(二)职业供求信息、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;(三)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……。
二、承办机构
宣城市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
三、服务对象
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。
四、申请条件
五、申报材料
无
六、服务流程
1.申请人向宣城市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申请在线、电话咨询或提交预约申请。 2.宣城市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在线或电话进行指导,对预约指导在承诺时间内完成。
七、办理时限
即办
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九、咨询方式
电话:0563-3022365,0563-30299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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